公司法修订前,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,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由原法定代表人签署。而实践中,公司法人变更出现纠纷的,常常有原法定代表人不签字而致使没办法变更的情形。近期到一个公司,向大家咨询一个问题: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一个职员,不是企业的实质控制人。因薪资待遇问题和公司实质控制人产生了矛盾,后这个职员就回老家了,不回公司上班了。作为一个公司,法定代表人不在公司,对公司来讲,还真是一个问题,譬如说贷款,需要法人代表签字、身份辨别等,给公司带来不便与非常大的麻烦。为此,该公司想更换法定代表人,是不是需要原法定代表人签字?或者说怎么样变更法定代表人?
针对这个现象,新《公司法》第三十五条明确第三款规定: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,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。
此条规定将打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,而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登记,公司或股东不能不走繁琐的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诉讼程序的僵局。有效的解决了法人变更签字问题,扫除去公司变更登记的程序障碍,提升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效率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公司法